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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原[2010]第105号)――关于发布《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等的公告


  *备注中须标明装备的配置,如高炉须标明有效容积和风机大小,转炉和电炉须标明公称容量和平均出钢量、电炉还需标明变压器容量。

  附表4:企业淘汰落后装备进展情况

序号

按规定应淘汰

落后装备名称

淘汰能力

规定淘汰时限

执行情况

淘汰计划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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