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范围与企业财务预算合并报表范围一致,包括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等。
二、报表组成
工资总额预算报表包括:
(一)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附表2-1):本表为企业申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主要报表,反映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预算情况以及支持当年工资总额预算的主要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指标预测情况。
(二)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附表2-2):本表为企业申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附表,反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分解情况,重点反映集团本部各类人员工资总额、人均工资水平预算情况。
(三)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附表2-3):本表为企业年中、年末向国资委报告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主要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半年及全年工资总额预算实际执行情况。
(四)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附表2-4):本表为因企业调整预算基数、兼并重组行为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或因政策因素导致效益较年初预算发生大的变化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的报表,主要反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
三、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上年财务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财务合并报表企业实际完成数填列,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数据一致。
2.表内“上年实际”有关指标根据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范围内全部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完成数汇总分析填列。预算年度内经批准即将实施的兼并收购行为,涉及的人员整体划转并已在工资总额预算内进行调整的,应对“企业经济效益指标预算情况”内有关经济效益指标“上年实际”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应以兼并收购企业的上年实际完成数为依据。
3.表内“本年预算”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实际并结合企业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反映该指标“本年预算”与“上年实际”的增减变动比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即增减率=(本年预算/上年实际-1)*100%。
(二)指标解释和编制要求。
1.企业总户数:反映中央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企业总户数,与财务会计合并报表范围保持一致。“二级子企业户数”应单独列示。
2.职工:劳动关系或工作岗位在本企业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含生活费)的人员,包括劳动关系在本企业的在岗职工、劳动关系不在本企业但为本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3.在岗职工: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不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生产或工作岗位,但仍与本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由企业直接支付生活费的内部退养人员、待(下)岗人员、长期病休人员等。
4.平均人数:平均人数的“本年预算”按照企业预计的年初和年末人数的平均值进行统计。平均人数的“上年实际”按照企业12个月内人数的算术平均值填列。
5.工资总额: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企业支付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离岗职工生活费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及企业其他符合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均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除工资总额预算外,企业不得在人工成本预算中再列支其他任何工资性的人工成本项目预算。
6.工资总额预算增长额:反映企业基于预算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预测、机构人员调整及人工成本管理需要,预计当年需增加的各项工资总额预算。具体对以下几个项目分别填列:
(1)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预算增减额:反映企业基于工资效益联动机制,根据本年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和国资委分行业工资增长调控要求等因素,预计的企业效益工资增减额。
(2)上年新增人员工资总额调整:反映企业由于上一会计年度机构调整导致人数及工资总额调整数,增加人员对应增加的工资总额应折合为年人均工资在预算方案中说明。
(3)当年新增人员及工资总额:反映预算年度因实施发展战略年度计划预计需调整的人数及工资总额预算情况。具体根据四类情况汇总填列,即新建扩建项目、当年新设立企业、当年新兼并收购企业、当年合并会计报表减少企业。上述因素导致机构调整的增人增资,企业应在上报的预算方案中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新增人员有上一年度实发工资数据的,以上年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考虑一定工资增长因素确定;没有上年实发工资数据的,将按照不超过当年预计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或行业人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四类情况增加人员对应增加的工资总额应折合为年人均工资在预算方案中说明。
(4)工资总额预算特殊增减额:反映企业基于规范人工成本管理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情况,经国资委批准同意对工资总额预算进行调整的情况。由企业在提交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时进行专项说明,具体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汇总填列:一是根据国资委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监督情况,企业因上一预算年度违反有关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需核减的当期工资总额预算额度;二是原工效挂钩企业按照规定,经批准动用工资结余用于当期工资总额预算的额度;三是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将按月按标准发放的住房、交通或通讯补贴等福利费项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预算额度;四是企业因规范劳动用工需要,将其他用工转为职工身份管理而增加的人员及工资,企业应同时在方案中说明具体职工人数及工资额度。
7.营业收入:反映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活动预计产生的收入总额。
8.利润总额:反映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9.劳动生产率:反映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职工人均创造的增加值水平,根据“增加值”与“职工平均人数”对比情况填列。即劳动生产率:增加值/职工平均人数。
10.人工成本利润率:反映企业投入的人工成本代价与企业最终获得的以利润表现的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根据“利润总额”与“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对比情况填列。即人工成本利润率=利润总额/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11.劳动分配率:反映企业人工成本占增加值比重,根据“企业人工成本总额”与“增加值”对比情况填列。即劳动分配率=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增加值。100%。
12.人事费用率:反映企业人工成本占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比重,根据“企业人工成本总额”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填列。即人事费用率=企业人工成本总额/营业收入总额*100%。
13.“本年应付工资余额”反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12月31日累计结存的应付工资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填列。企业预算年度应付工资余额相比上年有减少的,应与报国资委审核备案批复意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