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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申报材料的编制
  1.申报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项目及海洋能并网电力系统示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按照附表一格式编写;申报海洋能开发利用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申请报告按照附表二格式编写;申报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试验项目、标准制定及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按照附表三格式编写。预算按照《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编制。
  2.文件编写:申报材料须用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练,数据真实可靠。
  3.文件格式: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4份,正本2份,副本2份,同时附电子版。
  (二)提交方式
  1.申报材料以送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国家海洋局,寄达时间以当地邮局的签收日为准。
  2.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直接向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申报的项目为2010年6月20日,通过单位所在地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向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申报的项目为2010年7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
  联系人:李守宏/康健
  电话:15801028512   010-68048054  010-680407625
  传真:010-68048054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E-mail: jsh@soa.gov.cn

  附表一
  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
  海洋能并网电力系统示范工程□

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
申请报告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请单位             (盖章)
  实施起止年限            
  申 报 时 间            



  二〇一〇年六月



  一、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表)
  二、项目目的和意义
  三、工程建设方案
  海洋能资源情况,海洋动力环境及工程建设条件,技术方案(技术路线、技术指标及考核指标),采用的技术及产品类型,计划进度与阶段目标,电网接入方案(并网发电项目),运行、维护方案。
  四、示范工程前期准备情况
  工程选址初步论证,涉及海域、海岛使用情况及环境影响分析等内容(示范工程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支持意见)。
  五、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六、示范工程预算书
  七、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若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证明。
  (三)申请单位前两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四)并网发电项目需提交电力部门准许并网的初步意见。
  (五)匹配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项目基本信息表

一、项目申请单位情况

申请单位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万元)

 

法人代表

 

总资产(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类型

□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 □并网电力系统示范工程

海洋能利用类型

□潮汐能 □潮流能 □波浪能 □温差能 □盐差能 □其他

项目设计年限

海洋能装机容量(kW)

 

总装机容量(kW)

 

年发电量(kWh)

 

发电并网量(kWh)

 

项目总投资(万元)

 

申请专项资金(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项目实施期限

年   月-    年   月

三、项目合作单位及分工

序号

单位名称

任务分工

 

 

 

   
   

 

 

 

......

四、项目简介

(包括建设目标、工程方案说明、考核指标,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并网及维护运行等)

                            

五、申请单位及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财政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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