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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三)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秘书处。

  三、新闻媒体宣传

  本次活动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各地及承办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联络、确定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网络媒体:新浪网、承办单位网站

  电视媒体:中央及各地方电视台

  平面媒体:新华社、中国渔业报、中国水产、中国教育报、中国妇女报等。

  四、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北京,届时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嘉宾、学生代表出席在北京进行的启动仪式。各省及承办单位启动仪式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

  时间:2010年7月18日上午。

  (二)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将通过悬挂展板、张贴横幅或道旗、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宣传片、征文和绘画比赛、宣传短语征集短信大赛等方式开展。

  1.展板。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提供6块主展板设计图案,由承办单位制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各承办单位可根据自身宣传重点设计特色展板,数量不限。展板须在承办单位醒目地区摆放。

  2.横幅。各承办单位要在各自门前悬挂醒目横幅:“关爱水生动物,从我做起!-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悬挂道旗,以烘托活动氛围。

  3.材料发放。宣传材料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并提供给承办单位,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编印一部分宣传材料。各承办单位要提供摆放宣传资料的平台,有条件的单位可派专人负责发放材料。

  4.播放公益宣传片。公益宣传片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分发到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免费向游客播放。

  5.征文和绘画比赛。征文和绘画比赛规则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发送到各承办单位,通过展板和宣传资料统一对外公布。所有征文和绘画作品直接邮寄到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并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评比和颁奖。

  6.宣传短语征集短信大赛。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短语比赛活动。参赛方式:公众通过手机向承办单位发送作品。作品要求:30字以内、体现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内容、言简意赅、便于记忆。各单位要通过展板、宣传材料和媒体向社会公布一个手机号码,用以接收参加互动活动公众的投稿作品,并指派专人负责。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和发奖(评选方法、发奖形式、奖品等均由各单位自己决定,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向主办单位推荐五名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参赛作品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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