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经研究,我部决定近期在全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现将《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确保检查站监督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完善检查站设置方案,统一检查站执法设施设备,严格检查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完善检查站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加强与纠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