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5]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现将《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一九九五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1995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既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企业制度成功的保证。1995年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全国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关于近期工作的部署,本着开拓、务实、创新的原则,脚踏实地地开展好各项基础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在重要环节上不断取得突破。在工作中要力争主动,做到点、面结合,勇于探索;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发挥好国有资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尽快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到位,为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形式和途径做出贡献。据此,现提出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点。
一、扎扎实实地做好国有资产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1.全面开展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清理境内全部国有企业、单位的户数,做到不重不漏,并编制国有企业代码;二是对全部国有境外企业、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三是在清产核资中对全部国有企业开展土地估价工作,逐步建立国有土地基准价制度;四是对本年度及前几年完成的全部清产核资数据进行加工,在各地区编制本地区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拿出第一份全国的国有资产负债总表,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五是认真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国家资本量,全面落实清产核资各项政策,提出大范围内解决企业包袱的办法。
2.加强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一是要抓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企业兼并与转让、中外合资与合作、企业联营、以及地方出售有中央投资的企业中的产权界定工作;二是逐步开展集体企业占用国有资产、以及全民办三产的产权界定工作;三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产权纠纷调处机构,切实行政职能;当前重点是调处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产权纠纷。
3.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防止政出多门,减轻企业负担。一是要按照朱副总理关于统一规范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91号令,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各类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实施统一归口管理;二是抓紧完成《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三是力争在年内建立注册评估师管理制度,制定有关评估行业的规范、准则;四是搞好评估人员的培训,以及有关注册评估师的资格考试工作;五是做好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加入国际资产评估组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