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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的函

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的函
(卫应急处理便函〔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应急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我国发生大范围的持续高温天气,并可能持续一段时间。请各地按照《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155号,见附件)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与气象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加强高温中暑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做好高温中暑相关健康提示;指导和要求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高温中暑个案病例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切实落实高温中暑个案病例救治措施和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开展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媒体相关报道,及时做好高温中暑防控工作宣传;及时将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重要情况和进展报我办。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对各地报告高温中暑个案病例和高温中暑事件的分析评估,向各地反馈并报我办。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中暑
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经常出现持续性高温天气,高温中暑病例个案和相关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为指导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从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将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卫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别是经常出现高温天气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于2007年7月联合印发的《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在每年高温天气到来前及早部署落实高温中暑卫生应急相关准备和处置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力争将高温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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