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职业病防治法的议案(第273号);
51、许智慧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职业病防治法的议案(第433号);
52、陈家宝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精神卫生法的议案(第466号);
53、周琦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执业医师法的议案(第71号);
54、王瑛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执业医师法的议案(第106号);
55、刘进等47名代表:关于修改
执业医师法的议案(第191号);
56、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执业医师法的议案(第276号);
57、张庆伟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护士法的议案(第124号);
58、孙菁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助产士法的议案(第125号);
59、康凤英等34名代表:关于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的议案(第126号);
60、袁敬华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烟害防治法的议案(第127号);
61、宋良华等39名代表:关于完善我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律规范的议案(第192号);
62、马力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国家公共场所禁烟法的议案(第391号);
63、王陇德等202名代表:关于制定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的议案(第392号);
64、汪春兰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营养改善法的议案(第156号);
65、孙建国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献血法的议案(第278号);
66、杨蓉娅等38名代表:关于修改
献血法的议案(第448号);
67、陈海啸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医疗质量法的议案(第275号);
68、曹书杰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的议案(第178号);
69、巴福荣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国家医疗急救法的议案(第310号);
70、王静成等33名代表:关于制定卫生法的议案(第468号);
71、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罕见疾病防治法的议案(第489号);
72、吕帆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医院法的议案(第490号);
73、邢克智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议案(第248号);
74、张雅英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体育法的议案(第177号)。
六、交外事委员会审议的3件:
1、陈舒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的议案(第175号);
2、杨兴平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海洋基本法的议案(第240号);
3、金硕仁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陆地边境管理法的议案(第301号)。
七、交华侨委员会审议的3件:
1、陈继延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议案(第105号);
2、吴子婴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议案(第259号);
3、黄美缘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议案(第320号)。
八、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41件:
1、海南代表团: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的议案(第42号);
2、任玉奇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2号);
3、汪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55号);
4、白丽莎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56号);
5、薛继连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304号);
6、章联生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327号);
7、汤建梅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435号);
8、周晓峰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436号);
9、姜晓亭等35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443号);
10、秦希燕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455号);
11、金颖颖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第487号);
12、黄河等30名代表:关于在现行
环境保护法中增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的议案(第77号);
13、叶倩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环境保护法的议案(第91号);
14、黄细花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环境保护法的议案(第169号);
15、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环境保护法的议案(第267号);
16、戴仲川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环境保护法的议案(第328号);
17、李爱青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农业生态
环境保护法的议案(第166号);
18、姜健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第21号);
19、张全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议案(第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