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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92、张庆伟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存款保险法的议案(第140号);

  93、杨子强等30名代表:关于加快存款保险立法的议案(第142号);

  94、袁敬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劳动法的议案(第141号);

  95、王茜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劳动法的议案(第209号);

  96、郭成志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劳动法的议案(第309号);

  97、尹广军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对外劳务管理法的议案(第305号);

  98、袁敬华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的议案(第143号);

  99、袁敬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法的议案(第144号);

  100、孙菁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教育经费法的议案(第427号);

  101、王梅珍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教育投入保障法的议案(第484号);

  102、杨子强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社区投资法的议案(第145号);

  103、杨亚达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的议案(第153号);

  104、任玉奇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的议案(第459号);

  105、宗庆后等41名代表:关于修改商标法的议案(第168号);

  106、秦希燕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商标法的议案(第229号);

  107、任正隆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第190号);

  108、邢克智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第256号);

  109、刘庆宁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国有企业改制法的议案(第202号);

  110、申振君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第408号);

  111、仇小乐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第218号);

  112、许振超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第423号);

  113、张红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第474号);

  114、杨继学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统一的BOT法律的议案(第220号);

  115、秦希燕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法的议案(第227号);

  116、王填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的议案(第228号);

  117、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的议案(第290号);

  118、秦希燕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议案(第231号);

  119、高小琼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议案(第239号);

  120、张有会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社会保障法的议案(第252号);

  121、曹大正等33名代表:关于制定保税港区管理法的议案(第254号);

  122、张有会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的议案(第255号);

  123、莫照兰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的议案(第420号);

  124、邵峰晶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房屋征收征用法的议案(第421号);

  125、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道路车辆法的议案(第287号);

  126、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汽车租赁法的议案(第288号);

  127、左延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汽车租赁法的议案(第401号);

  128、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住宅装修法的议案(第291号);

  129、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典当法的议案(第294号);

  130、薛继连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环境税法的议案(第306号);

  131、周联清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港口法的议案(第334号);

  132、刘道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法的议案(第337号);

  133、王晶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议案(第339号);

  134、许金和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议案(第341号);

  135、左红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议案(第480号);

  136、罗群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航空法的议案(第361号);

  137、张涛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航空法的议案(第403号);

  138、郑功成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军人保险法的议案(第381号);

  139、计承江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银行卡管理法的议案(第390号);

  140、曹杰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第396号);

  141、曹杰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的议案(第397号);

  142、朱国萍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民间融资法的议案(第398号);

  143、钱念孙等38名代表:关于修改拍卖法的议案(第399号);

  144、刘锡潜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保险法的议案(第422号);

  145、王静成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农业保险法的议案(第477号);

  146、邵峰晶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合作银行法的议案(第426号);

  147、刘沧龙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国债法的议案(第442号);

  148、赵可铭等45名代表:关于制定军民融合促进法的议案(第449号);

  149、刘平建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议案(第457号);

  150、沈健等36名代表:关于制定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法的议案(第473号);

  151、孙工声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票据法的议案(第478号);

  152、陈家宝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道路运输法的议案(第479号);

  153、南存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议案(第483号);

  154、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酒法的议案(第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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