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张庆伟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存款
保险法的议案(第140号);
93、杨子强等30名代表:关于加快存款保险立法的议案(第142号);
94、袁敬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劳动法的议案(第141号);
95、王茜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劳动法的议案(第209号);
96、郭成志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劳动法的议案(第309号);
97、尹广军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对外劳务管理法的议案(第305号);
98、袁敬华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的议案(第143号);
99、袁敬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法的议案(第144号);
100、孙菁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教育经费法的议案(第427号);
101、王梅珍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教育投入保障法的议案(第484号);
102、杨子强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社区投资法的议案(第145号);
103、杨亚达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的议案(第153号);
104、任玉奇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的议案(第459号);
105、宗庆后等41名代表:关于修改
商标法的议案(第168号);
106、秦希燕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商标法的议案(第229号);
107、任正隆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第190号);
108、邢克智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第256号);
109、刘庆宁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国有企业改制法的议案(第202号);
110、申振君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第408号);
111、仇小乐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第218号);
112、许振超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第423号);
113、张红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第474号);
114、杨继学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统一的BOT法律的议案(第220号);
115、秦希燕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城乡规划法的议案(第227号);
116、王填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的议案(第228号);
117、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的议案(第290号);
118、秦希燕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反垄断法的议案(第231号);
119、高小琼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议案(第239号);
120、张有会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社会保障法的议案(第252号);
121、曹大正等33名代表:关于制定保税港区管理法的议案(第254号);
122、张有会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的议案(第255号);
123、莫照兰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的议案(第420号);
124、邵峰晶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房屋征收征用法的议案(第421号);
125、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道路车辆法的议案(第287号);
126、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汽车租赁法的议案(第288号);
127、左延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汽车租赁法的议案(第401号);
128、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住宅装修法的议案(第291号);
129、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典当法的议案(第294号);
130、薛继连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环境税法的议案(第306号);
131、周联清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港口法的议案(第334号);
132、刘道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法的议案(第337号);
133、王晶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议案(第339号);
134、许金和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议案(第341号);
135、左红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议案(第480号);
136、罗群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航空法的议案(第361号);
137、张涛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航空法的议案(第403号);
138、郑功成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军人保险法的议案(第381号);
139、计承江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银行卡管理法的议案(第390号);
140、曹杰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第396号);
141、曹杰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的议案(第397号);
142、朱国萍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民间融资法的议案(第398号);
143、钱念孙等38名代表:关于修改
拍卖法的议案(第399号);
144、刘锡潜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保险法的议案(第422号);
145、王静成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农业
保险法的议案(第477号);
146、邵峰晶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合作银行法的议案(第426号);
147、刘沧龙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国债法的议案(第442号);
148、赵可铭等45名代表:关于制定军民融合促进法的议案(第449号);
149、刘平建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议案(第457号);
150、沈健等36名代表:关于制定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法的议案(第473号);
151、孙工声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票据法的议案(第478号);
152、陈家宝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道路运输法的议案(第479号);
153、南存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议案(第483号);
154、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酒法的议案(第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