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刘庆宁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195号);
19、刘庆宁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涉及偷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的有关法律的议案(第200号);
20、马克宁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207号);
21、徐睿霞等4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241号);
22、闫希军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251号);
23、齐奇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268号);
24、慕平等35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14号);
25、章联生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45号);
26、戴仲川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56号);
27、张少康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70号);
28、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73号);
29、李其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85号);
30、许智慧等31名代表:关于在
刑法中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罪的议案(第414号);
31、杨绵绵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及相关法律彻底根治酒驾的议案(第416号);
32、王明雯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439号);
33、秦希燕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452号);
34、杨成涛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498号);
35、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501号);
36、汪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48号);
37、盛娅农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49号);
38、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83号);
39、袁敬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151号);
40、刘庆宁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198号);
41、郭成志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302号);
42、慕平等34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315号);
43、李明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343号);
44、潘雪红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368号);
45、姜鸿斌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371号);
46、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372号);
47、戴松灵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386号);
48、杨伟程等35名代表:关于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第412号);
49、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第502号);
50、薛少仙等32名代表:关于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的议案(第503号);
51、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第13号);
52、迟夙生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第374号);
53、秦希燕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担保法的议案(第234号);
54、高晓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担保法的议案(第354号);
55、赖鞍山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合同法的议案(第344号);
56、徐明正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婚姻法的议案(第206号);
57、王利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人格权法的议案(第213号);
58、周建元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物权法的议案(第359号);
59、汪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50号);
60、刘卫星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53号);
61、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84号);
62、买世蕊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112号);
63、袁敬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150号);
64、黄细花等34名代表: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