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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标准修改单,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文号在国家标准库中标注,便于公众查询国家标准修改信息。
  四、国家标准修改单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国家标准再版时,国家标准修改单作为附件一并出版。
  五、国家标准复审和修订时,应当将国家标准修改单一并复审、修订。

  附件:1.国家标准修改申报单
  2.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
  3.国家标准修改单审查投票汇总表
  4.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文格式。

  附件1:
  国家标准修改申报单

国家标准编号

 

国家标准名称

 

归口单位

联系信息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邮编

修改起草单位

修改理由

是否需要通报

 

建议实施日期

 

归口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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