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国际人才与培训处,汪 洋,肖 轶
  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 100045
  电话:010-68511837,68513389,传真:010-68515808
  电子邮址: ihrd@cstec.org, bobbyshaw22@163.com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综合与计划处,封兆良
  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100862
  电话:010-58881313,传真:010-58881314

  附件:1、200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申请书格式
  2、2007 年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学员统计表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发 展 中 国 家 技 术 培 训 班
项 目 申 请 书

  培 训 班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归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际合作司



  填 表 说 明

  一、   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打印填表。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   申请单位为拟组织实施培训班的承办单位。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承办单位。
  三、   申请书封面中“项目编号”项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填写。
  四、   归口管理部门是指培训班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业协会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
  五、   申请单位应通过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并统一上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未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而上报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中央级转制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
  六、   申请书中第六、七项中、英文“培训班对外宣传材料”为编写科技部年度国际培训班对外宣传册而用。获批准的承办单位还需提供一套与文字材料相匹配的照片。
  七、   八项“200 年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学员统计表”为商务部向国务院作统计报表用,请培训班承办单位用中文据实填写,并于培训班结束后二周内报交流中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