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国科外函[2006]27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2005年10月制定)及有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0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 200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继续实行推荐的办法组织申报。请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申报条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企业等单位中征集、遴选和推荐200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
(二) 申请单位应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坚持从国家利益出发,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为目标,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与产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项目的培训大纲和计划,积极宣传和展示我国科技发展的成就、水平和经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提高和产业技术进步,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三) 已执行2006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承办单位,可继续申请2007年度项目。
二、申报重点技术领域
(一) 中医药领域;
(二) 农业领域(含林、牧、渔业);
(三) 信息技术领域;
(四) 新能源领域;
(五) 资源环境领域。
三、申报办法
(一) 申报项目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向我司推荐。归口管理部门是指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业协会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
(二) 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见附件格式,可索取电子版本),在加盖本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后,由归口管理部门正式行文报送我司(请直接寄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国际人才与培训处预审)。
四、申报日期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16日。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