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第二批上线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0]67号)
浙江、福建、河南、四川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浙江、河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杭州、郑州、福州中心支行:
为全面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07]4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92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国库横向联网接口软件上线工作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10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0]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横向联网第二批上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增上线单位
福建省国税系统,浙江、河南、四川等3个省份地税系统为2010年第二批新增上线单位。上述省份应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先选择部分地(市)试点上线,再全面扩大上线范围,今年年底前实现本辖区基本覆盖。
二、关于系统测试、上线时间安排
新增上线单位要做好系统上线前的各项准备,按时完成联调测试、业务测试、系统切换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0年7月初至8月14日,新增上线的税务、人行国库、商业银行各单位完成实施方案和计划上报、软件开发及测试优化、联调测试、软件定版等工作。
(二)2010年8月16日至22日,新增上线的税务、人行国库、商业银行各单位完成生产环境集成。
(三)2010年8月23日,新增上线单位横向联网系统上线运行。
三、关于财政部门与人行国库接口软件上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