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0〕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质勘查形势的掌握,部决定在原有地质勘查成果年度通报的基础上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地质勘查形势分析通报半年报的编写
省级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和地质勘查科技研究等各类地质工作的投资额度和投资结构,分析与上年度同期投资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报告矿产资源勘查取得的重大进展,并对全年地质勘查投入和形势作出预判。半年报编写提纲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各省(区、市)在编写本地半年报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内容。
二、有关要求
数据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每年7月15日前将省级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报送部地质勘查司,并附电子文档。
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确保成果信息真实、全面。
联系人:牛 力 电 话:010-66558544
传 真:010-66558385 电子邮箱:Lniu@mail.mlr.gov.cn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省级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提纲及编写要求
一、基础地质调查
说明本省(区、市)上半年开展的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的个数和资金、完成的图幅和面积等。预测全年投入的资金额度和完成图幅及面积数。
二、矿产资源勘查
1. 勘查资金和工作量投入
简要说明本省(区、市)上半年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的个数和资金额度,并说明其资金来源;开展野外施工的矿产勘查项目(不含油气)个数和资金,并说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社会资金等各类资金的投入额度,以及投入的机械岩芯钻探、坑探、槽探、浅井等主要实物工作量。上述数据与去年同期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引起勘查形势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并预测全年勘查投资和钻探工作量投入。
2. 取得的重要找矿成果
对本省(区、市)本年度新发现成果突出的勘查项目作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矿床类型、发现过程、探明、控制的和推断的资源储量以及资源远景、对区域地质找矿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等。
对以往发现、本年度取得重大进展的勘查项目作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以往的工作程度、取得的重大进展、新增探明/控制/推断的资源储量等。
(三)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
说明本年度上半年由中央、省级财政等出资开展的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和水文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的个数和资金,完成的面积、图幅及成果应用、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四)地质勘查科技研究
说明本省(区、市)上半年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中取得的地质勘查科技研究成果的内容、意义、使用范围和应用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