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各地申报2010年度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事项的通知
(民办函〔201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加强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根据《
彩票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83号)以及财政部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各地申报2010年度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0年,财政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补助县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省、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项目;爱心护理工程项目;福利机构数字服务项目、长征路图书援建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项目;福利机构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项目;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项目;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项目;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河南、河北、甘肃、宁夏、青海、陕西六省区开展适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县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和中西部地区殡葬设施改造项目等有关社会福利项目。
各地要依据当地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严密组织,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在上述使用范围内按规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由省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具体使用计划申请,并联合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规划中已确定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项目,由省级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报送内容和时限
省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民政部、财政部上报项目计划,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的项目申请书、具体项目使用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立项报告、资金投入规模、申请补助资金数额、有关批复文件;同时,要联合填写《申请2010年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省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民政部、财政部,逾期不予接收。
请各地民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申请2010年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焦佳凌
电话:010-58123249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申请2010年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财政厅(局)
序号 | 中央专项名称 | 申报项目单位 | 补助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性质 | 项目规模 | 立项申请及批复文号 | 项目投资总额 | 项目资金来源 | 省级建议资助金额 | 批准资助额 | 备注 |
新建 | 改扩建 | 添置设备 | 公办机构 | 民办机构 | 建设规模 | 床位数 | 受益人数 | 地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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