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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县地震伤员医疗救治与转送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县地震伤员医疗救治与转送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卫生厅:

  青海玉树县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启动了一级响应。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医疗队,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为指导各地做好青海玉树县地震部分伤员的医疗救治与转送工作,保证伤员转出和接收工作安全、有序、有效进行,确保转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对伤员医疗救治与转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力做好地震伤员医疗救治与转送工作,切实落实“三个到位”

  青海省卫生厅和接收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院要充分认识地震伤员医疗救治与转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以对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与转送工作。要根据灾区医疗救治工作需要,设置医疗救治点,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做好对伤员病情排查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保障重症伤员的及时救治和转运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二、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确保伤员转送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青海省卫生厅和接收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地震伤员转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工作组具体组织伤员转出和接收工作;要统筹协调辖区内医疗资源,准备足够的床位接收灾区伤员;转送时间的安排要服从伤员安全的需要,保证伤员转送工作安全、有序、有效进行。

  青海省卫生厅要制定详细的伤员转送计划和转送方案,制定伤员转送途中意外事件处置预案,准备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组织专家对伤员进行转送前的伤情评估,严格筛选、确定转送伤员名单,并做好随车护送医务人员安排工作。护送医务人员要携带转出伤员的病情和个人信息资料,与接收医院做好伤员的交接工作,为伤员提供连续的医疗救治。

  三、加强转送途中对伤员病情的密切观察,确保伤员转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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