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多层次对口支援制度
建立以下4个层次的对口支援制度,努力提高手足口病整体医疗救治能力。
(一)建立省际对口联系制度。北京对口联系河南,天津对口联系河北,辽宁对口联系黑龙江,江苏对口联系山东,浙江对口联系贵州,福建对口联系安徽,湖北对口联系山西,广东对口联系广西、江西,四川对口联系云南。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技术培训、重症病例会诊等形式开展支援工作。
(二)建立省内不同地区间对口支援制度。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医疗资源分布和医疗救治能力整体情况,建立不同地区间对口支援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建立大型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间对口支援制度。充分利用大型综合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院内不同专业间的对口支援制度。要加强对院内其他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的培训,必要时能够协助手足口病诊疗相关科室,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诊疗。
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及其他有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及时发现病人。充分发挥各级诊疗专家组的作用,派出省、市级专家到疫情较重的地区进行巡诊、培训,指导、帮助当地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培训医务人员正确使用呼吸机等抢救设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手足口病诊疗水平。
六、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各项措施,加强对患儿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