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调查机关衡量国内产业是否受到实质性损害时必须对影响产业状况的所有有关经济因素和指标进行评估,但这些因素中的一个或多个未必能够给予决定性的指导。经过调查,调查期内虽然产量、产能、销量等部分指标表现良好,但从开工率、库存、利润、产业发展等方面中国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
在中国国内消费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国内产业出现开工严重不足、企业库存增加。调查期内国内表观消费量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国内产业开工率呈下降趋势。受被调查产品的冲击,调查期内,中国国内同类产品开工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15家重点抽样企业同类产品平均开工率2005年为80.57%,2006年78.34%,比2005年下降2.23个百分点;2007年79.74%,比2006年增加1.40个百分点;2008年1-9月75.90%,同比下降3.11个百分点,比2005年的80.57%减少4.67个百分点。调查机关在核查中发现某企业情况更为严重,2008年3季度停产70%以上,2005年开工率只有41%,2008年1-9月更是下降到36%。同时,重点抽样企业的库存调查期内大幅增长。调查期内,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期末库存呈大幅上升趋势。15家重点抽样企业同类产品期末库存2005年为5.90万吨,2006 年8.05万吨,比2005年增长36.58%;2007年10.95万吨,比2006年上升36.00%;2008年1-9月12.8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9.40%,比2005年的5.90万吨多出6.93万吨。经核查,部分企业的库存增加更多,2006年较2005年期末库存增长3.21倍;2007年较2006年期末库存增长1.62倍。
中国国内产业出现亏损或无法实现合理利润,从而导致投资回报率和现金流恶化。调查期内,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税前利润一直为负,呈亏损趋势。15家重点抽样企业从2005年到2008 年1-9 月分别亏损5426.67 万元、5214.95 万元、1606.58万元、2784.23万元。2008年1-9月比2007年全年亏损额还多出1177.65万元,表明国内产业未能从由消费增长带动的市场增长中获益。中国国内部分企业在汽车紧固件的技术方面已经达到被调查产品同样的水平,但是由于受到被调查产品进口的影响,销售数量和价格都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使得生产无法实现规模效应,造成大量设备闲置,开工率不足,收益率受到了负面影响,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出现负值。
中国国内产业发展受阻。目前中国国内需求旺盛,但由于欧盟被调查产品的大量进入和价格抑制,使国内企业受到排挤和压制,无法实现预期的合理利润水平甚至长期亏损,从而无法升级设备并改善生产工艺。经核查,部分企业筹建的汽车紧固件项目一直被搁置,投资成本无法摊销,加剧了企业的亏损状况。被调查产品使得国内产业的投资收益率和现金流都不能反映中国国内市场对涉案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这一趋势严重影响了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的发展。
以上证据表明,综合所有损害指标分析,调查期内,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为正在成长的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是,欧盟向中国大量出口被调查产品,中国碳钢紧固件产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中国国内产业开工率下降,库存增加,销售收入增长受到抑制,税前利润和投资收益率一直为负,巨额投资无法收回,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因此,调查机关认定,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
(五)被调查产品出口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及对国内产业可能产生的进一步影响
调查活动中调查机关收回国外(地区)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1份,但该答卷未提供被调查地区的生产能力和出口相关数据,调查机关依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进行相关分析。证据表明,被调查产品所在地区的紧固件产能呈扩大趋势,2003 年欧盟产业紧固件产能71.26万吨,2004年为72.62万吨,2005年为73.12万吨,2006年为74.29万吨,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为76.87万吨,比2003年增长8.00%。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欧盟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呈持续增加趋势,2006年增长62.50%,2007 年增长44.70%,2008 年1-9 月增长16.39%。随着国际市场需求的继续萎缩,欧盟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
以上证据表明,被调查产品所在地区生产能力大,出口能力强,调查期内出口数量持续增长,且对中国的出口数量较大。被调查产品所在地区具有向中国进一步低价出口被调查产品的可能性。
六、因果关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24条,调查机关审查了原产于欧盟的倾销进口与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审查了除倾销进口之外,可能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
(一)被调查产品大量低价进口造成了中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
欧委会在评论意见中认为,由于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相差很大,以及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有所提高,调查机关无法证明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申请人在评论意见中指出,欧委会的这一理解是错误和片面的。如前所述,欧委会对于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差距的认识是错误的。申请人认为,在相同或类似型号产品对比的前提下,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处于竞争水平,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受到了倾销进口的抑制。此外,市场份额只是一个损害指标,倾销进口没有导致国内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减少,并不能就认为倾销进口和国内产业实质损害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正如我们之前所列举的实例,受到倾销进口的影响,国内产品不得不降低价格从而保证销售。
调查机关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认定倾销进口与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首先,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大幅增长使得中国国内产业未能从由消费带动的中国国内市场增长中获得应有的增长。如前所述,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2006年和2007年被调查产品进口增长幅度分别比中国国内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的增长幅度高出50.59个百分点和41.34个百分点,比中国国内同类产品销售量的增长幅度高39.41个百分点和31.74个百分点;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从5.75%提高到9.75%。反观中国国内产业,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总体保持增长,国内市场需求旺盛,国内产业产能不断扩大。虽然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都呈增长态势,中国国内产业市场份额也有所增加,但由于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大幅增长,挤占了国内产业应有的市场,导致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库存增加,开工率不足,产业的投融资能力降低。这表明中国国内产业未能从由消费带动的中国国内市场增长中获得应有的增长。
其次,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对中国国内同类产品形成价格抑制影响,导致原材料成本价格上涨传导机制受阻,阻碍中国国内产业的发展。欧委会在评论意见中称,欧盟进口价格既不存在价格的削减也没有价格抑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八条的规定,被调查产品对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分为价格削减、价格压低和价格抑制三种情况。调查事实表明,调查期内经历了全球性的原材料和燃料动力等费用的上涨,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生产成本快速增长。2006 年底至2008年6月线材成本上升85.10%,但由于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不但未随原材料价格上涨反而呈下降趋势,导致同期国内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仅上涨24.10%,无法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成本向下传导,国内同类产品本应发生的价格增长没有实现,表明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对中国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形成抑制。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不断缩小,2007年比2005年减少17.51%,2008年1-9月比2007年1-9月减少39.78%,这进一步表明被调查产品价格对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已经造成了明显的价格抑制。价格抑制导致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利润一直为负,投资收益率也一直为负,库存增加,国内产业产成品占用资金大幅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和现金流,产业成长明显受到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