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痰剂是以半夏、贝母、南星、瓜蒌、竹茹、前胡、桔梗、海藻、昆布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消除痰涎作用,用以治疗各种痰病的中成药。祛痰剂分为燥湿化痰、清热化痰、润燥化痰、温化寒痰和化痰熄风等五类。临床以咳嗽、喘促、头疼、眩晕、呕吐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神经性呕吐、神经官能症、消化性溃疡、更年期综合征、癫痫、中风、冠心病、肺炎、高血压病、眩晕等见上述症状者。
1.燥湿化痰剂 适用于湿痰证。症见咳吐多量稠痰、痰滑易咳、胸脘痞闷、恶心呕吐、眩晕、肢体困重、食少口腻、舌苔白腻或白滑、脉缓或滑等。例如二陈丸、内消瘰疬丸、祛痰止咳颗粒。
2.清热化痰剂 适用于痰热证。症见咳吐黄痰、咯吐不利、舌红苔黄腻、脉滑数。例如祛痰灵口服液、止咳橘红丸(颗粒、胶囊、片)、黄氏响声丸。
3.润燥化痰剂 适用于燥痰证。症见咳嗽甚或呛咳、咯痰不爽,或痰粘成块,或痰中带血、胸闷胸痛、口鼻干燥、舌干少津、苔干、脉涩等。例如养阴清肺丸(膏、糖浆)、蜜炼川贝枇杷膏。
4.温化寒痰 适用于寒痰证。症见咳吐白痰、胸闷脘痞、气喘哮鸣、畏寒肢冷、舌苔白腻、脉弦滑或弦紧。例如通宣理肺丸(颗粒、胶囊、片)。
5.化痰熄风 适用于内风挟痰证。症见眩晕头痛,或发癫痫,甚则昏厥、不省人事、舌苔白腻、脉弦滑等。例如半夏天麻丸。
注意事项:(1)辨别痰病的性质,分清寒热燥湿、标本缓急;(2)有咳血倾向者,不宜使用燥热之剂,以免引起大量出血;(3)表邪未解或痰多者,慎用滋润之品,以防壅滞留邪,病久不愈;(4)辨明生痰之源,重视循因治本。
十八、止咳平喘剂
止咳平喘剂是以杏仁、苏子、枇杷叶、紫菀、百部、款冬花、桑白皮、葶苈子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止咳平喘等作用,用以治疗各种痰、咳、喘证的中成药。临床以咳嗽、咯痰、哮喘、胸闷、憋气等为辨证要点。根据配伍不同又可分为清肺止咳、温肺止咳、补肺止咳、化痰止咳、温肺平喘、清肺平喘、补肺平喘、纳气平喘等。
临床可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胸膜炎、肺炎、小儿喘息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等见上述症状者。例如蛤蚧定喘丸、固本咳喘片。
注意事项:外感咳嗽初起,不宜单用收涩止咳剂,以防留邪。
十九、消导化积剂
消导化积剂是以山楂、神曲、谷麦芽、鸡内金、莱菔子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消食健脾或化积导滞作用,用以治疗食积停滞的中成药。消导化积剂分为消食化积剂和健脾消食剂两类。临床以脘腹胀闷、嗳腐吞酸、厌食呕恶、腹胀、腹痛或泄泻、舌苔腻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消化不良、小儿厌食症、胃肠炎、胆囊炎、细菌性痢疾等见上述症状者。
1.消食化积剂 适用于食积内停之证。症见胸脘痞闷、嗳腐吞酸、恶食呕逆、腹痛泄泻等。例如保和丸(颗粒、片)、枳实导滞丸。
2.健脾消食剂 适用于脾胃虚弱,食积内停之证。症见脘腹痞满、不思饮食、面黄体瘦、倦怠乏力、大便溏薄等。例如健脾丸、健儿消食口服液。
注意事项:(1)使用人参类补益药时,不宜配伍使用含莱菔子的药物;(2)食积内停,易使气机阻滞,气机阻滞又可导致积滞不化,配伍具有理气作用的药物,使气行而积消;(3)消导剂虽较泻下剂缓和,但总属攻伐之剂,不宜久服,纯虚无实者禁用。
二十、杀虫剂
杀虫剂是以苦楝根皮、雷丸、槟榔、使君子、南瓜子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驱虫或杀虫作用,用以治疗人体消化道寄生虫病的中成药。临床以脐腹作痛、时发时止、痛定能食、面色萎黄,或面白唇红,或面生干癣样的白色虫斑,或胃中嘈杂、呕吐清水、舌苔剥落、脉象乍大乍小等为主要表现。
临床可用于驱杀寄生在人体消化道内的蛔虫、蛲虫、绦虫、钩虫等。例如乌梅丸。
注意事项:(1)宜空腹服,尤以临睡前服用为妥,忌油腻香甜食物;(2)有时需要适当配伍泻下药物,以助虫体排出;(3)驱虫药多有攻伐作用或有毒之品,故要注意掌握剂量,且不宜连续服用,以免中毒或伤正;⑷年老、体弱、孕妇等慎用或禁用;⑸临证时结合粪便检验,若发现虫卵,再辨证选用驱虫剂;⑹服驱虫剂之后见有脾胃虚弱者,适当调补脾胃以善其后。
第四部分 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
一、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
毒性中药材是指按已经公布的相关法规和法定药材标准中标注为“大毒(剧毒)”、“有毒”的药材。其中属于大毒的,是国务院《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颁布的28种毒性药材,包括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品种较多,分布于各科用药中,其中不乏临床常用品种。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剂具有较独特的疗效,但若使用不当,就会有致患者中毒的危险。且其中的毒性中药材的毒性范围广,涉及多个系统、器官,大部分毒性药材可一药引起多系统损伤,应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