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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列示如下: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合计

 

 

 

 

 

 


  5.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表6规定的格式编制)
  5.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9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变更日期

 

刊登日期和媒体

 


  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

股数

期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

(万元)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合计

-

-

-

-

以上各行合计

以上各行合计

-

以上各行总合

-


  公司还应披露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售流通股股票数量。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7.2 披露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7.3 财务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应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填表说明:
  一、如选择“不适用”,可省略披露表格。
  二、本摘要“§4 重要事项”应当包括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有关标准界定的事项,不包括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或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事项。
  三、注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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