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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抓好典型引路,推动全面工作。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带动整体工作全面完成。各地两局要协调一致,抓好三方面典型。一是服务典型企业。选择一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保障条件较好,质量安全风险能够在生产加工环节得到控制,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优秀企业,在进出口和国内生产监管方面给予一定的便利。二是建设典型区域,要和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三是培育典型产品,积极与相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沟通,选择当地优势产品,按照“整治、规范、提升、发展”的方针,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等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认监委、标准委和总局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司局都要确定工作联系点。
  (五)抓好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按照“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风险分类采取措施,做到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避免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生部、总局和各地方政府的风险监测计划主要针对已知的风险因素,总局有关司局和地方两局要认真落实。二是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指定研究水平较高的检验机构,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监测。三是对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不确定风险,例如人为故意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投诉等各种渠道,积极沟通行业协会,依靠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等组织,及时发现问题。
  (六)强化监督执法,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一是认真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执法大检查,全面检查企业严格执行法律各项规定的情况,2010年初以检查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为重点,春节以后继续布置其他食品的检查。二是继续加大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国家监督抽查要继续将食品作为重要项目,要将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检查有效结合起来,尽可能扩大覆盖面。三是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七)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升食品监管能力是基层基础能力建设达标升级活动的重点,各地两局要着力解决事权划分不合理、监管制度以及配套检验检测能力、执法装备能力不足等问题。要深入研究市、县两级质监局、检验检疫分支局的检测能力配置和事权划分,努力形成综合配套的技术保障能力。要认真研究各地好做法,借鉴快速检测技术、食品添加剂快速查询系统等先进手段,提升一线执法技术水平。骨干院所和检测机构要认真研究开发检验方法、检测技术、检测设备,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总局将努力争取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政策,地方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到位。总局和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编制。
  (八)认真抓好对外交涉与协调。配合国家外交外贸大局,努力做好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有效保障我国出口食品农产晶的市场份额,维护国家声誉。做好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台等重点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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