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奖考核评估细则
一、准入条件
| 见见《通知》正文中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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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定方式
|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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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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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分值
| 量化指标
计算公式
| 评分办法
| 数据来源
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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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提质提速
|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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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优”和“省优”综合覆盖率(15分)
2.对“国优”和“省优”实行动态管理(5分)
3.技术人员构成符合要求(10分)
4.服务机构稳定、服务站标准规范建设与管理(20分)
| 1.查阅文件、制度、规范,现场检查、座谈汇报
2.国人口发﹝2008﹞57号、建标﹝2005﹞206号、国人口发﹝2006﹞34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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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和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
| 30分
| --
| 5.财政全额拨付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
目经费并按例结算(10分)
6.向已婚育龄夫妇提供技术服务基本项目100%免费(10分)
7.有效推动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10分)
| 查阅文件、技术服务文书、记录、座谈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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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探索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
| 20分
|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 = × 100%
| 8.出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政策(10分)
9.省级设立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专项工作经费(5分)
10.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5分)
| 查阅有关文件、记录、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党政领导座谈,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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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 1.满分100分;
2.根据综合得分进行评定;
3.省级人口计生委负责上报信息、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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