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化建设奖 考核评估细则
一、准入条件
| 1.统计数据严重不实的,取消评奖资格;
2.获得一、二等奖的省份必须建有省级集中的人口个案管理信息库;
3.获得一等奖的省份必须是全员人口信息管理。
|
二、评定方式
|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评定
|
三、考评指标体系
|
指标
| 分值
| 量化指标
计算公式
| 评分办法
| 数据来源
评分依据
|
1.统计工作
| 40分
| --
| 1.统计数据及分析上报(10分)
2.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20分)
3.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10分)
| 1.国人口发〔2006〕153号、国人口发〔2008〕21号、68号,国人口发〔2009〕1号,人口厅函〔2008〕165号、人口厅发〔2008〕58号等文件
2.各省人口个案信息库
|
2.个案库建设进展
| 60分
| --
| 4.个案数据库建设及应用(50分)
5.区划代码规范管理工作(10分)
|
四、其他
| 1.满分100分;
2.根据综合得分进行评定。
|
2010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奖考核评估细则
一、准入条件
| 1.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地区,取消参加评奖资格;
2.经查实在自评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地区,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3.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可以参加评奖;
4.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市、州),可按照《办法》规定申报创新奖。
|
二、评定方式
|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评定
|
三、考评指标体系
|
指标
| 分值
| 量化指标
计算公式
| 评分办法
| 数据来源
评分依据
|
1.省内“一盘棋”
| 50分
| --
| 1.统筹管理(8分)
2.机构队伍(20分)
3.经费投入(6分)
4.信息统计(11分)
5.工作创新(5分)
| 1.各地自查、国家抽查、督查结果,日常纪录,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记录和统计报表质量;
2.日常通报、督查情况;
3.人口厅发〔2010〕21号文件
|
2.区域协作
| 50分
| --
| 1.工作平台(10分)
2.协作制度(13分)
3.服务管理绩效(27分)
|
四、其他
| 1、满分100分;
2、以“一盘棋”年度检查评估结果作为主要评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