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奖考核评估细则
一、准入条件
| 见《通知》正文中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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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定方式
|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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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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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分值
| 量化指标
计算公式
| 评分办法
| 数据来源
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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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三项制度对象确认的准确率与及时率,以及资金发放到户的及时率
| 20分
| 1.确认准确率=三项制度当年确认准确的对象/当年确认对象总数×100%
2.确认及时率=当年确认及时的农村奖扶对象及特扶对象/当年确认的农村奖扶及特扶对象总数×100%
3.资金发放及时率=三项制度当年发放奖扶金的对象/当年确认应发放奖扶金的对象×100%
| 1.三项制度对象确认准确率×6分
2.二项制度对象确认及时率×8分
3.三项制度资金发放及时率×6分
| 1.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三项制度数据
2.省级有关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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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
| 20分
| 奖励费落实率=当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父母×100%
| 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20分
| 省级人口计生部门有关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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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级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制定的利益导向政策及落实情况
| 60分
| | 5.省级制定落实利益导向基本制度及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情况(30分)
6.相关社会保障、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社会经济政策给予城乡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优先优待等方面政策及落实情况(16分)
7、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衔接办法及落实情况(14分)
注:对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分别按照前述类别,并考虑政策落实情况,给予不同的评分。
| 1.省级出台的政策性和试点项目文件
2.省级人口计生部门有关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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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 1.满分100分;
2.在利益导向制度创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取得重大突破的,将适当加分;
3.对中西部地区将适当提高前两项指标的分值,降低第三项指标的分值;
4.根据综合得分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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