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努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成绩突出。
3、积极服务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在促进农业稳定增效、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4、在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关键农业技术,监控农作物病虫害,特别是良种培育、粮食安全、农业产品深加工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推动当地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统合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农村抗灾救灾中表现突出的机构。
6、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综合实力强,近五年获得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奖励的。
(二)先进个人:
政治上强,业务上好,作风上硬的长期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农业科技推广人员。
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系“三农”,精通业务,勇于奉献,工作业绩显著。在基层工作五年以上,有重大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四、推荐单位与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做为“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的推荐单位,负责向金桥奖评审委员会推荐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请将此通知转发到所辖县(市)科技部门,在推荐过程中充分征求本地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组织申评。
1、先进集体:由省(区、市、兵团)科技主管部门按分配名额推荐。
2、先进个人:由省(区、市、兵团)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逐级推荐,平均各县(区、市)推荐1-2名。
凡申报“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的集体和个人,均应填写《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申报表》,一式一份,按程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推荐单位申报到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往协会办公室电子信箱。
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准确,符合条件,字迹清晰。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经过规定程序评选出的“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中国技术市场信息港”上向社会公示15个工作日。
五、推荐名额的分配
依据农业部开展的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分配名额。省(市、区、兵团)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名。最后评奖的数额由金桥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