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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二)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五、监督管理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各地要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责任,逐级分发至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不按服用量发放等行为。
  (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年度向卫生部报送项目总结。卫生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各省(区、市)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
  2.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略)

  附件1: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地市级、省级表)
  (   年   季度)

序号

县(区、市)

活产数

死胎和

死产数

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

产妇数(人)

农村适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叶酸服用情况

叶酸服用

依从人数

随访叶酸

服用人次数

增补叶酸知识

总数

其中:神经管缺陷数

产妇数

其中:本县农村户籍产妇数

新增应

服用人数

新增服用人数

其中:高风险

新增服用

人数

调查

人数

知晓人数

1

 

 

 

 

 

 

 

 

 

 

 

 

 

 

2

 

 

 

 

 

 

 

 

 

 

 

 

 

 

3

 

 

 

 

 

 

 

 

 

 

 

 

 

 

4

 

 

 

 

 

 

 

 

 

 

 

 

 

 

5

 

 

 

 

 

 

 

 

 

 

 

 

 

 

6

 

 

 

 

 

 

 

 

 

 

 

 

 

 

7

 

 

 

 

 

 

 

 

 

 

 

 

 

 

8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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