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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船长签字及船章        海事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注:签证后人员发生变动,需重新提交此表,并在旧表□划“√”加盖签证章

  附件2:
  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表

船名

 

初次登记号

 

船籍港

 

船舶类型

 

总吨

 

主机功率

 

上一港

 

下一港

 

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员(名)

 

实配船员(名)

 

船舶所有人

 

 

检查项目

.                            是  否

1.    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  □

2.    船舶实际配员是否与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相符?    □  □

3.    所有船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文件?        □  □

4.    是否按要求提交了船员名单?              □  □

5.    船员是否按照值班规则的要求值班?           □  □

6.    值班船员是否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  □

7.    值班安排表是否张贴在易见之处?            □  □

8.    船舶是否存在其它不符合船舶安全配员的缺陷?      □  □

 

缺陷情况描述:

 

检查港

 

检查日期

 

检查单位

 

检查员签名

 



  附件3:
  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统计表

  检查船舶    艘次   发现违法船舶    艘次   滞留船舶    艘次

编号

违法船名称

船籍港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简述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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