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标委办综合[201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质检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标准化水平、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并积极争取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行业、本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十一五”标准化工作的成效、经验与不足,深入分析研究标准化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围绕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需求,科学谋划“十二五”标准化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服务于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结构、质量、速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统筹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基础性、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战略性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支撑重点领域发展,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3、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以创新作为推动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强标准化工作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的制度、体系和机制。加强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的紧密结合,促进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在新兴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标准化工作,引领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