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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

  第六条 排名计分系数根据公众对各子站栏目及各单位负责维护的主站栏目访问量之和排序确定,排名最后的单位系数为1.0,排名每上升1位,系数增加0.01。
  第七条 计分导向性原则。
  1.鼓励各单位扩大信息发布数量的同时,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对被主站采纳并发布的信息或以图片、视频方式展现的信息给予较高评分;鼓励各单位发布政策解读,新建并维护好专题栏目;
  2.鼓励各单位参与留言咨询、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等公众参与类栏目共建;
  3.鼓励各单位提供具有自身特色的各类网上应用服务系统。
  第八条 本细则由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标准

考评指标

考评要点

计分标准

信息发布情况

文字信息

在子站发布

1分/条

在主站发布

1.5分/条

图片信息

在子站发布

2分/条

在主站发布

3分/条

视频信息

在子站发布

4分/条

在主站发布

6分/条

发布政策解读

60分/期

新建专题栏目

在子站发布

20分/个

在主站发布

30分/个

公众参与类栏目共建情况

发布意见征集

20分/次

实施网上调查

15分/次

公众留言

按时答复

10分/条

逾期答复

5分/条

完成在线访谈

在子站发布

40分/期

在主站发布

60分/期

完成网上直播

在子站发布

30分/期

在主站发布

50分/期

公布处理情况

20分/条

应用系统建设情况

信息查询系统

50分/个

在线办事系统

60分/个

访问量

子站总访问量排名

排名最后的单位系数为1.0,排名每上升1位,系数增加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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