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加强对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基础工作,促进林业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配合国家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全国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对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的安全教育。继续做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推进林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积极推动林业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林业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认真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快基层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并建立健全部门、行业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办通知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分解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