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担任部领导小组组长,部人事司司长秦小明同志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部办公厅、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的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人事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部机关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部业务主管(挂靠)社会团体、基金会,部主管报纸、期刊等单位须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本单位清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扎实有序开展。
部业务主管(挂靠)社会团体、基金会清理工作的联系部门为部人事司,部主管报纸、期刊清理工作的联系部门为部办公厅。
四、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清理工作从今年1月起至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截至2月底前)。
1.成立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2.印发《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3.召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第一次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清理工作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填报《本单位负责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员名单》(附件2)。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截至3月20日前)。
1.摸清底数,各单位收集和清理本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逐一登记,逐项核对,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附件3)、《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附件4),将举办的项目及清理意见报部领导小组审核。此工作3月10日前完成。
2.拓宽我部清理工作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建立网络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3.召开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核并研究各单位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和调查研究的项目名单,重点抽查和调查研究项目为申请保留及合并的项目。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此工作3月15日前完成。
4.召开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确定保留及合并项目,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保留及合并项目。此工作3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