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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


  (五)从本年度起,各单位要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即在一定范围内报告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近期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时间一般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行。部将根据评议结果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汇总、分类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评议情况不好的单位或个人,将提出整改、提高的要求。

  (六)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离任的,要对其任期内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检查评议。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七)各单位有干部任免权的所属部门要认真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民主评议及离任检查等情况,重大问题报部。

  (八)要高度重视,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有关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计划),请于2010年5月底前报部。

  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有何重要事项,请及时报告。

  附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9号)(略)

  2.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0]8号)(略)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给领导干部的函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参考测试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3:
给领导干部的函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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