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电影电视广播节目类)评选活动的通知(函)
(中人文发〔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电影家协会、电视艺术家协会、广播电视协会、人口文化促进会,中直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宣办发函(2010)208号文件精神,继续保留了中国人口文化奖,这是对中国人口文化奖的充分肯定与大力支持。经批准,中国人口文化奖是全国性综合类文艺奖项,每届四年。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共设11个子奖项:包括电影类、电视节目类、广播节目类、戏剧类、曲艺类、歌舞类、文学类、美术类、摄影类、民间艺术品类、组织工作奖,每一子项获奖数额为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
今年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的艺术门类是人口文化题材的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望有关单位积极、认真地做好评选活动的思想发动、组织领导、作品征集和推荐报送等工作,切实把代表本地区最高水平的人口文化艺术作品推荐上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2006年10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创作并在电影院、电视台或广播电台公开放映或播出的,以人口文化为题材的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参评作品要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参评作品的内容要有利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特别是家庭美德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