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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申报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和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3、倡导“美德在农家”活动。组织妇女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巾帼生态庭院”创建,在活动中注重培养典型,推动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
  五、干部待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1、乡(镇)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政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
  2、乡(镇)所属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率达到100%。
  3、“双培双带”活动成效显著。村(包括示范村和示范乡镇所属村)妇代会主任应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绿色证书或农民技术员职称,是女经纪人、妇女致富带头人或妇女专业协会负责人,为妇女提供资金、政策、技术、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4、乡(镇)、村(包括示范村和示范乡镇所属村)妇联组织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附件3
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街道、社区条件

  街道妇联是妇联城市基层组织的龙头,社区妇联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力量,它们是党和政府联系城市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工作的基石和活力源泉。要按照全国妇联《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妇女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一、组织机构健全,积极推进妇女组织网络化建设
  1、街道所属社区妇联组建率达到100%。
  2、街道、社区妇联班子健全,发挥作用好。
  3、驻街道、社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协会妇代会或妇委会组建率达到85%以上。
  4、有巾帼志愿者队伍,每年定期开展活动。
  二、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化建设有序
  1、街道妇联工作目标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
  2、街道、社区党委每年定期听取街道、社区妇联工作汇报和研究妇女工作。
  3、实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工作联席会。
  4、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做好街道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和执委的替补工作。
  5、街道妇联指导所属社区妇联做好换届工作。
  三、阵地建设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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