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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


  商贸流通设施。发挥结古镇的区位优势,继承历史商贸传统,建设区域商贸流通中心。优先恢复重建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的商贸流通服务网点,建设农畜产品、消费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生产、生活资料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
  服务网点。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根据城乡建设规划,适度增加服务网点数量,支持民族贸易网点建设。恢复重建加油站。加强现代物流配送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商贸、物流服务水平。
  储备设施。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和粮食加工厂,适当增加粮油供应网点(含军粮)、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仓库。
  金融服务。恢复重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及保险业分支机构,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恢复重建,建设营业用房、金库和金融网络信息系统等设施。合理布局基层金融服务网点,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灾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专栏20 市场服务体系

  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商场4个,综合超市及便利店38个,农贸市场6个,农牧区商贸综合服务中心5个,其他商业零售网点205个。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2个,消费品批发市场3个。
  物流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万村千乡配送中心1个,建设生产资料配送中心1个、建材物流集散中心1个。
  粮食流通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流通设施4个,其中:省级粮食储备库1个(4座仓库),州级粮食物流中心1个及配套设施,县级粮食流通设施2个。
  生活必需品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肉类储备库1个,生活必需品储备库1个。建设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库2个。
  牲畜屠宰场 恢复重建屠宰企业4个,其中牛羊屠宰场3个,生猪屠宰场1个。
  餐饮住宿服务 恢复重建宾馆10个,维修加固餐饮设施10个,恢复重建餐饮设施78个。
  加油站 恢复重建加油站26个(含加气站2个)。
  金融机构 恢复重建农业银行分支机构5个,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1个,邮政储蓄银行1个,农信社4个。恢复重建保险机构1个。

第四节 特色加工业



  农牧产品加工。以满足本地和周边市场需求为重点,促进公司、基地、农牧户相结合,积极发展肉、乳、青稞等产品加工,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在保护生态和资源的前提下,发展冬虫夏草等药用生物资源加工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
  民族手工业。加快民族佩饰、服装、特色家具、家饰等民族特需品生产恢复,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好唐卡、佛像等宗教用品的生产恢复。以旅游业发展为契机,积极发展石刻、剪纸、羊皮画、编织、藏绣、藏毯等特色旅游纪念品的生产加工。支持中小企业和民族特色手工业发展,繁荣民族工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建筑材料。根据当地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优先恢复建材生产企业,建设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以及商品混凝土预制、新型墙体材料、节能门窗等建材企业。加强废旧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生产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结合地质灾害整治,规范砂石料生产,避免破坏生态。
  绿色产业聚集区。结合结古镇的恢复重建,按照合理布局、集聚发展、节约用地的原则,规划建设绿色产业聚集区,合理确定聚集区规模。加工类企业的恢复重建、新建原则上应入区建设。严格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

  

专栏21 特色加工业

  农畜产品 恢复重建农畜产品加工项目8项,特色生物资源生产加工项目2项,建设农畜产品加工项目5项,特色生物资源生产加工项目1项。
  民族特需商品 民族服饰服装、民族家具家饰、民族宗教用品生产项目7项。
  旅游纪念品 恢复重建旅游纪念品、民族手工艺品项目4项。
  建材生产 恢复重建建材项目6项,建设建材项目9项。
  绿色产业聚集区 规划建设绿色产业聚集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项。

第九章 和谐家园



  灾后恢复重建要体现人文关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注重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构筑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人文关怀



  心理康复。实施心理康复工程,组织汉、藏双语专业心理咨询人员,采取积极心理干预措施,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促进身心康复。
  社会福利。实施弱势人群特殊关怀工程,增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能力。恢复重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关爱残疾人,优先恢复重建残疾人康复设施,在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中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住房。恢复重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发挥社区(村委会)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营造关心帮助孤儿、孤老、孤残的社会氛围。

  

专栏22 人文关怀

  福利设施 社会福利院(含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10个,敬老院26所。
  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9个(含社区老年活动中心4个)、服务站20个,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
  救助设施 救助管理站2个(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个,殡仪馆4个,烈士纪念设施4个。
  康复设施 残疾人康复中心5个。

第二节 扶贫开发



  贫困村产业扶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建设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发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马铃薯种植、畜牧业养殖。发展民族家庭手工业和小型农产品加工业,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综合性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多渠道增加受灾农牧民收入。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易地扶贫搬迁。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地区的贫困人口,有计划地实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
  劳动力转移培训。对青壮年劳动力进行“雨露计划”和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以中长期培训为主的民族服装加工、民族用品加工、机械修理、藏绣等各种专业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专栏23 扶贫开发工程

  贫困村扶持产业发展 建设各类市场、生产基地80个,兴办村级实体经济8个,修建商业铺面700间。
  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劳动力3万人,其中转移培训1万人,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
  整村推进 126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产业项目,开展产业化扶贫。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建立村级互助组织,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在126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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