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财政支出,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共同的责任。1996年中央财政支出除少数重点项目外,基本上维持1995年的水平,可能会给各部门带来一些困难。对因物价上涨和事业发展而带来的增支因素,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立足于内部消化,防止由于配套措施跟不上,留下硬制口或挤占、挪用以至挂帐,给今后的财政预算增加负担。各部门在紧缩预算支出的前提下,要按统一规定统筹安排预算外财力,不得采用扩大收费、乱摊派等错误做法弥补经费不足。
五、圆满完成1995年预算,为编制1996年预算奠定良好的基础
1995年预算能否圆满完成,对编制好1996年预算关系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年前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切实抓好增收节支,确保各项预算任务的完成。
为此,国务院要求:
(一)认真执行有关税收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特别要抓好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入库,确保“两税”任务完成。完成进度慢的地区,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国税局的工作,帮助解决征管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收入抓上去;完成进度快的地区,要力争多超收一些,不能有税不收或缓收。要抓好清交企业拖欠税款工作,对拒不交税的企业,银行要协助税务部门扣款补税。要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重点做好出口货物的报关查验和审价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和企业亏损补贴的管理,对企业违反规定,滥发奖金、补贴或随意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不得列入企业成本,以严肃财经纪律,防止收入流失。
(三)对预算收入退库,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未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或授权,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从国库中冲退库款,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准将预算内收入擅自转移到预算外,违者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年前,除救灾等特殊支出外,不得再追加新的支出。收入完成差的地区,要适当调整支出预算,防止出现赤字。
(五)切实整顿和加强各项预算外资金管理,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堵塞漏洞。
通过以上措施,1995年收入预算要力争超额完成,支出预算要力求节减,财政赤字要比预算确定的数额有所减少,为“九五”第一年的财政工作提供一个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