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宣传部、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关于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5楼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吴昕
  联系电话:0769-22837181,13549486680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接送,请各代表团领队及有关领导尽量乘坐到达广州新白云机场的航班,于11月25日前将乘坐航班班次、时间告知东莞市妇联:
  联 系 人:叶燕儿、吕玉兰
  联系电话:0769-22220086
  传  真:0769-22333754
  (二)本次展示大赛一律不接待与参赛代表团无关人员。
  (三)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请各代表团尽量接种甲流疫苗。

  附件:
  1、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代表团人员汇总表
  2、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代表团相关情况统计表
  3、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联络员会议报名表

全国妇联宣传部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2009年11月11日

  附件1
  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代表团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  份

(请在身份栏打√)

团长

副团长

运动员

工作人员

联络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