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纸质报名:
各代表团各单项竞赛报名表、汇总表和情况统计表打印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连同需提交的证明资料,于2009年11月25日前寄至广东省妇联宣传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
邮编:510080)。
(四)经费支付:
1、各代表团差旅费、医药费用自理;各代表团报名总人数不超过35人,食宿费按照妇字〔2008〕46号文件规定标准,根据各代表团实际住宿天数交纳。食宿费交纳以代表团为单位汇总,于12月5日前通过银行转帐, 报到时出示银行汇款凭证。
单 位: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东正支行
帐号:500041494210026。
2、以现金形式交付的,需在联络员先期报到时完成。
四、关于召开联络员会议
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将提前召开各代表团联络员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9年12月14日上午在东莞市召开(12月13日下午报到)。
(二)参加人员:
各代表团从妇联、体育局各选派1名联络员(共2人)参加。
(三)会议内容:
1、简要通报大赛筹备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介绍接待、入场式、竞赛等工作有关事宜;
3、进行各项目比赛抽签。
(四)报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会展国际酒店(广东省东莞市新城市商务中心区会展北路)。
(五)有关要求:
请将填写好的《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联络员会议报名表》(附件3),于12月5日前报至全国妇联宣传部文化处、广东省妇联宣传部、东莞市妇联。
五、关于开幕式准备工作
(一)运动员入场彩排定于12月15日16:30举行。
(二)大赛开幕式时间为12月15日20:00。
(三)开幕式运动员入场每团人数14人以下(包括旗手1名、领队1名)。
(四)请各代表团自备团服、团旗。团旗颜色自定,规格为长3米×宽2米,旗面标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旗杆由大会提供。
六、关于宣传资料
(一)为在开幕式上展示各地风采,请各代表团提交本省(区、市)的介绍材料,篇幅在300字之内。
(二)各代表团如有富有地方特色的妇女健身活动的场景以及有代表性的风光、民俗的视频资料,请与本省(区、市)简介一并于11月18日前邮寄到东莞市群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