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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系列纪录片《中华商道》(暂定名)拍摄及公益活动的通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中华老字号系列纪录片<中华商道>(暂定名)候选拍摄企业推荐表》(附件2)。
  2.报送辅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情况说明(包括企业规模,性质,历史变迁及发展创新,品牌创立及沿革,特色产品、技艺或服务,创始人和传人,历代传承的企业文化等基本情况);相关文物遗存证明材料(提供照片、复印件等);企业荣誉或奖励证明材料(提供照片、复印件等)。上述有关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要求
  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10年4月底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三、入选企业的确定
  (一)老字号纪录片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老字号企业进行复审。
  (二)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根据复审结果,最终确定入选老字号企业名单。
  (三)北京百年瑞祥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入选老字号企业签订拍摄协议。
  (四)所有入选老字号企业,一律免费参与纪录片的拍摄制作和播出。
  (五)根据纪录片推广需要,组织邀请部分入选老字号作为企业代表参与相关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落实;鼓励企业利用纪录片宣传机会,全面展示特色产品、传统技艺及经营理念,树立品牌形象;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参与拍摄;利用有关政策为纪录片拍摄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充分发挥老字号协会和社团组织的作用,协助做好组织推荐和资料报送工作;积极争取媒体支持,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五、社会合作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愿参与纪录片拍摄、发行和宣传的协助工作。协作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由当地政府和相关组织推荐;(2)依法登记注册;(3)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品牌美誉度;(4)具有相关资源和协作能力。
  六、联系方式
  1.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
  联系人:张 蕊 李 婷
  电 话:010-85226630/6603 传 真:010-85226603
  网 址:lczx.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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