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总结表彰会议的通知
(妇厅通字[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计划单列市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总结全国实施“十五”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取得的成果,表彰先进,推广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家庭教育工作任务,全国妇联定于2007年8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总结表彰会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计划单列市妇联分管儿童工作的副主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部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会议安排
(一)为节约办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总结表彰会与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连续召开,共两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计划单列市妇联分管主席、儿童工作部部长在参加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总结表彰会后出席或列席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