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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

  联系人:许 薇  王玉花  张 茜
  电 话:(010)65103103 65103107 65103106
  传 真:(010)65103344

  通讯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编:100730)

  附件:1、全国妇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名额分配表
  3、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审批表

人 事 部
全 国 妇 联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全国妇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黄晴宜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组长 尹蔚民   人事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陈秀榕   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成 员 张黎明   全国妇联组织部部长
  薛 虹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副司长
  李晓云   全国妇联组织部副部长

  全国妇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 张黎明 全国妇联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 李晓云 全国妇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 宋汝冰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考核奖励处处长
  许 薇 全国妇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

  附件2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名额分配表

地区

(单位)

先进

集体

先进工作者

(劳动模范)

地区

(单位)

先进

集体

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北京

3

2

湖南

4

2

天津

3

2

广东

4

2

河北

4

2

广西

4

2

山西

3

2

海南

2

1

内蒙古

3

2

重庆

3

2

辽宁

4

2

四川

5

2

吉林

3

2

贵州

3

2

黑龙江

3

2

云南

4

2

上海

3

2

西藏

3

2

江苏

4

2

陕西

3

2

浙江

4

2

甘肃

3

2

安徽

4

2

青海

3

2

福建

3

2

宁夏

2

2

江西

4

2

新疆

3

2

山东

5

2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1

0

河南

5

2

全国妇联

1

1

湖北

4

2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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