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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组织部关于《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相关内容说明的通知

全国妇联组织部关于《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相关内容说明的通知
(妇组字[200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组织部:

  《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妇厅通字〔2007〕9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妇联高度重视,对调研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为确保调研工作的质量,全国妇联对《通知》附件3《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部分统计指标和填表说明作了补充,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对有关统计指标的说明
  1、表中“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包括地方妇联干部(含妇联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基层妇联干部(含乡镇街道妇联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和社区妇联主席、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或妇工委的负责人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妇联团体会员、妇联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基层妇联工作活动阵地和接受基层妇联对妇女工作的业务指导的基层民间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2、第二类“行政机关”第11项“党政机关妇委会”,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建立的妇委会或妇工委。
  3、第三类“事业单位”第1项中的“事业单位妇委会”,指在各级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中建立的妇委会或妇工委。
  4、第四类“民间组织”,指妇联团体会员以及妇联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其中,“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妇女就业服务中心等。
  5、第五类“城乡社区妇女组织”中的“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和“妇女之家”,指城乡基层妇联组建的或与其他组织共享的开展妇女思想文化教育、家庭教育和文化建设的工作活动阵地。“基层民间组织”指在城市街道、社区或者农村乡镇、村内设立的各类为社会、为妇女服务的、接受基层妇联组织对妇女工作的业务指导的民间组织,包括基层社会团体和基层民办非企业单位,如社区巾帼文明队、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协会等。
  6、统计表横项中“按工作年限分类”,统计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即工龄。
  二、新增加的统计指标
  1、第二类“行政机关”下增加“妇联负责人”一项,统计省级、地(市)级、县级和乡(镇、街道)级妇联主席、副主席状况。
  2、第四类“民间组织”下增加“妇女研究类”统计项,下设“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三列。
  3、在统计表横项“按工作年限分类”后增加“按妇女工作年限分类”一项,统计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下设“五年以下”、“五年以上至十五年以下”和“十五年以上”三列。
  4、统计表增加一项统计各类民间组织的主要名称。
  三、对统计工作的要求
  1、统计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31日。
  2、请避免重复统计。
  (1)第二类“行政机关”中,如一名同志从事多项工作,只能统计其中主要的一项。
  (2)第四类“民间组织”从业人员中,从妇联在职干部职工中聘用(借调)的,归入第二类“行政机关”或第三类“事业单位”统计;不能归入的,列入此项统计。从妇联离(退)休干部中聘任(返聘)的,列入此项统计。
  3、请一并报送全省汇总表以及省级、地(市)级、县级和乡(镇、街道)级妇联的分级汇总表。
  4、请用excel格式报送统计表,报送纸件(用A4纸打印),并把电子版发送到下面的email邮箱中。
  请直接点击下面的附件链接下载统计表。

  附件:1、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
  2、巾帼志愿者队伍情况统计表(表二)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全国妇联组织部(100730)联系人:蔡艳
  电 话:(010)65103107
  传 真:(010)65103344
  邮 箱:zzzhch@women.org.cn

全国妇联组织部
2007年4月27日

  附件1
  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
  综合机关名称                               2007年  月
社会工作人员领域机     构      数总       人       数按性别分类按学历分类按专业分类按年龄分类按工作年限分类按妇女工作年限分类按工作职能分类按职业评价等级分类
男性女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大学专科高中或中专及以下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其他专业四十岁以下四十一岁至五十岁五十一岁至六十岁五年以下五年以上至十五年以下 十五年及以上五年以下五年以上至十五年以下 十五年及以上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未获等级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一、全省合计                          
二、行政机关                          
1、妇联负责人                          
2、妇女权益维护                          
3、 城乡妇女发展                          
4、妇女宣传工作                          
5、儿童和家庭工作                           
其中:儿童工作                          
家庭教育和文化建设                          
6、老龄妇女工作                          
7、妇女国际交流                          
8、妇联组织联络工作                           
其中:妇联组织建设                          
妇联机关干部管理                          
妇联干部教育                          
妇女统战联谊                          
9、 妇联机关内部管理                          
10、妇联机关党务工作                          
11、党政机关妇委会                          
12、其它                          
三、事业单位                          
1、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                          
其中:法律帮助中心                          
法律援助站                          
事业单位妇委会                          
2、妇女儿童宣传类                          
其中:妇女报社                          
妇女期刊社                          
妇女出版社                          
3、妇女儿童教育培训类                          
其中:女子学院(妇女干部学院)                          
人才开发培训中心                          
妇女活动中心                          
儿童中心                          
幼儿园                          
4、家庭教育和文化建设类                          
其中:婚姻与家庭咨询中心                          
家政培训服务中心                          
5、妇女研究类                          
其中:妇女研究所                          
6、其它                          
四、民间组织                          
1、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                          
其中: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2、妇女儿童宣传类                          
其中: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3、妇女儿童教育培训类                          
其中: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4、家庭教育和文化建设                          
其中: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5、妇女研究类                          
其中: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6、其它                          
五、城乡社区妇女组织                          
1、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                          
其中:社区妇联                          
村妇代会                          
基层民间组织                          
2、妇女儿童教育培训类                          
其中:妇女学校                          
妇女之家                          
基层民间组织                          
3、家庭教育和文化建设类                          
其中:家长学校                          
基层民间组织                          
4、其它                          
民间组织主要名称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类 
妇女儿童宣传类 
妇女儿童教育培训类 
家庭教育和文化建设类 
妇女研究类 
基层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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