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推进妇联系统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妇联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要把学习、掌握运用法律知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国妇联每年至少举办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制学习(讲座)。各地妇联领导干部学法全年不能少于2次。
2、继续完善妇联干部法制学习、培训、考核制度。要把法制培训纳入各级妇联干部培训计划,采用调训方式培训妇联干部;要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妇联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有计划地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将法制培训列入妇联干部规范化岗位培训范畴,逐步推行综合法律知识测评制度,逐步实现妇联干部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
(三)深入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工作
1、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要针对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不同对象的特点,在继续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基础上,适应时代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变化,综合运用法制培训、知识竞赛、图片展、现场咨询、宣传栏等直观性强的传统普法活动方式,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车载电视、广告、手机短信等现代化信息传播媒介,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妇联系统媒体在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集中、重点宣传中形成合力。
2、加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要加大普法骨干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壮大兼职普法队伍,鼓励法律职业者、专家、学者、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和讲师团,积极开展主题宣教活动。要把普法活动的重心下移,以家庭和社区为着力点,充分利用各类妇联工作阵地和资源,着力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覆盖城市社区、农村乡村,注重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使更多的妇女群众能够受益。
3、继续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品牌活动的作用。要不断深化“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万家学法”、“百万家庭学法律”、“千社区百万户学法”、“百万妇女普法维权”、“关爱打工妹”等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树立新的品牌,注重发挥品牌优势、辐射深远,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带动,注重整合资源、齐聚合力,注重发动群众、寓教于乐,努力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普法、维权和发展“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服务。
4、推进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维权相结合。要加大实施“维权行动计划”的力度,加强源头参与,在立法和监督执法的过程中宣传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加强社会化维权,把维权实践作为普法的重要媒介和前沿阵地;加强实事化维权,逐步提升妇联法律服务和依法维权能力和水平;加强个案维权,有力地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权益问题。要大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综合开展防艾、禁毒、反家暴、防拐卖、安全等法制教育,预防和有效化解家庭、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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