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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司法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全国妇联、司法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妇字[20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司法厅(局)、农业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司法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7周年期间,全国妇联、司法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以“深化妇女普法教育,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为重点,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农村妇女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女性农民工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从总体上看,农村妇女法制教育资源欠缺,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偏低,民主政治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同时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经济权益、女性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解决。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是国家“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人群,统筹推进城乡妇女的发展和维权,有重点的针对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开展普法教育和加强维权服务,对于促进缩小城乡和男女两性差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内容
  今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在总结以往经验、做好各项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办妇女普法讲堂。全国妇联、司法部将通过卫星远程讲座形式联合举办首次妇女普法讲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面向基层、面向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讲堂。普法宣传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与她们生产生活、成长成才、权益维护等密切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为主要内容,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引导她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她们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春风送岗位”服务行动。全国妇联将动员重点城市的妇联组织继续开展全国“春风送岗位”行动,向广大妇女尤其是有创业就业意愿的失业妇女、女性农民工、应届女大学毕业生送政策、送岗位、送项目、送服务,进一步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各地妇联要从实际出发,广泛争取社会资源,深入推进“春风送岗位”行动,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抓好落实。
  (三)命名一批“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全国妇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命名一批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工作具有示范性的社区、乡镇或村为“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有关通知另行下发)。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充分评选的基础上,抓好示范点推荐工作。要注重典型的培养、树立和宣传,做好层层示范挂牌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带动全局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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