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608号)
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四川分公司开业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联泰大都会人寿〔2010〕39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业。
二、经审查,杨家亮和唐笑萍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杨家亮担任你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唐笑萍担任你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批准该分公司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具体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核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A栋32层。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四川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日
chl_13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