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大中型业绩认定标准
建设项目
| 单位
| 设计、监理及建设业绩
| 施工业绩标准
| 备注
|
水运工程
| 港口工程
| 码头
| 沿海
| 吨级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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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
| 吨级
| ≥5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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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波堤、护岸
| 最大水深
| ≥3米
| 水深≥3米,长≥3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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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
| 万平方米
| ----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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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工程
| 沿海
| 通航吨级
| ≥20000
| ≥20000
|
|
内河
| 通航吨级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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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与吹填
| 万立方米
| ≥50
| ≥100
|
|
水下炸礁
清礁工程
| 万立方米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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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枢纽工程
| 船闸
| 通航吨级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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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船机
| 通航吨级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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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造船水工建筑物
| 船坞
| 船舶吨位
| ≥3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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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台、滑道
| 船体重量
| ≥1000吨
| ≥1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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舾装码头
| 吨级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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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
| 单项合同额
| 万元
| ----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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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
| 单项合同额
| 万元
| ----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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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支持系统工程
| 项目投资
| 万元
| ≥3000
| ≥3000,且合同额≥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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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标准根据水运行业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分级标准制定,仅适用于本次评标专家业绩认定,表中未列入的专业业绩等级认定参照相关行业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中的等级划分标准执行。
附件3:
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
评标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申 请 人
申报证明材料分类
单 位 名 称
(盖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表格填写应如实填写,封面须本人签名,并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封面申报证明材料分类分别填写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分类序号。两院院士、国家级勘察或设计大师、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填“1”;原入库专家填“2”;具有甲级以上设计资质、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及甲级监理资质企业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填“3”;获得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教授级职称人员填“4”;其他人员填“5”。
3.填写审批表时按照附件1的专业分类选择相应的专家库类别、项目类别、工程类别、专业类别,表中上级单位一栏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填或增加。
一、基本情况信息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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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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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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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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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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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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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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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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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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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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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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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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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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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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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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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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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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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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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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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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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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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水运工程 □ 交通支持系统工程 □
| 原专家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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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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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单位
| 从事主要专业工作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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