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0]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为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现就2010-2012年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二、省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于上年11月份前确定下一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卫生、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学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与学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
三、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3年制专科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岗位。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培养工作主要由举办医学教育的地方高等学校承担,可举办农村班,也可将免费医学生纳入普通班。免费医学生经过5年或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