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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央综治办关于召开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的预通知

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央综治办关于召开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的预通知
(妇字[200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综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综治办,计划单列市妇联、综治办:
  为贯彻今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推广各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验,全面推进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山东召开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等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6年8月底,会期3天(含报到1天)。会议地点:山东
  二、参会人员
  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各省区市妇联分管主席和权益部部长;各省区市综治办负责人;计划单列市妇联主席或分管主席,计划单列市综治办负责人;部分创建活动示范区党政领导、获奖代表。
  三、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国各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验,考察山东“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表彰创建活动先进典型,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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