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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轮训暨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二)轮训计入高管人员培训学时(参见《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8〕27号))。

  (三)请将参加第一期培训班人员的报名回执和各公司轮训工作联系人(见附件)于6月11日(周五)下午5点前传真至中国保监会培训中心。

  联 系 人:章晓东、刘胜杰

  联系电话:010-66288025 010-66288033

  传 真:010-66288651

  附件:1、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轮训班(第一期)报名回执;2、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轮训工作联系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轮训班(第一期)报名回执

公司名称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附件2:
  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轮训工作联系人

姓  名

 

职  务

 

手  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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